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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用生命维护法律尊严的网吧老板—张新元

时间:2008-07-14 来源: 作者:公民证 点击:0
我要评论 进入论坛   标签:网吧老板   法律  
写于2005年07月6日

2004年10月13日,这是一个极其平常的日子,但对贵州省贵阳市网吧业主张新元(他曾是一位老师,为表尊敬,以下就称张老师)来说,是人生的重大转折点,也许是他有生以来最感耻辱的日子,这个日子也将会写入网吧行业大事记以示纪念的日子。

看过张老师《关于贵阳市公安局网监支队、云岩区公安分局网监科打击报复、使用暴力野蛮行政的控告信》(http://bbs.txwm.com/dispbbs.asp?boardID=1&ID=194638&page=1)一帖的网友,或许没有忘记当晚发生过的事情。那段时间我在北京,张老师多次打通我的手机说明情况,最长一次的通话时间有40分钟左右。我的手机在北京是异地漫游加长途,我心痛昂贵的手机费没人报销,只好劝他说,我跟你是同行,我只能表示关注,如果你所说的是事实,你就把证据材料寄过来,看用什么渠道向上反映一下,最好还是走诉讼程序,我知道张老师对我的答复是很失望的。其实,我是对张老师所说表示怀疑,贵阳市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天下,执法部门应该不会那么离谱。何况在跟帖中就有自称是网吧业主的人,当时也在现场,看到的情况却跟张老师所说正好相反,还骂张老师罪有应得。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你说该相信谁的?最后一次与张老师通话,他说了这样一个情况,有人正在路上赶来他家抓他,他必须管紧躲避逃难,以防不测!

不料这一躲,躲了三个月一直没有音信,我还以为真的是张老师夸大事实,不好意思联系呢。就在我快要把这事淡忘之时,得知张老师在逃难当中一直在联系律师打官司之事,并已经聘请了一直为草根阶层以法而大名鼎鼎的周立太律师作为他的辩护律师,开庭时间为2005年元月17日,地点在贵阳市云岩区法院。是中国人都知道打官司是什么滋味,打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官司,最好的结果就是赢了官司输了钱。打网吧有关的行政诉讼官司,律师连看都不会看一眼。有这样一说,情愿饿死也别去打官司,可见怕打官司在国民心中根深蒂固,牢不可动。不是走到悬崖边上,谁也不愿去告政府部门。周律师肯接手这样的官司,为张老师辩护,说明张老师所说并非胡说八道,周律师也真的不是浪得虚名。

为了了解事实真像,我决定去贵阳旁听该案的庭审,并于元月16日中午到达贵阳市。到贵阳市后,我即深入当地网吧老板之中,了解该案的来龙去脉和张老师的个人情况。从中得知,张老师是一个刚直不阿,不屈不挠,敢以依法维护权益的人。几年来,他与志同道合者一起,为贵阳市网吧业主依法维护权益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并收到了良好效果,利及每个网吧业主。张老师在依法维护网吧行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并积极向当地政府检举揭发有关行政部门违法行政,乱收费的行为。最典型的要算被新华社贵阳分社报道过的《贵阳两城区文广局向网吧乱收费220万元被查处》这一事件。其他的有《关于贵阳市公安网监支队、云岩区、南明区各派出所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举报材料》、《关于百家网吧业主集体事件的报告》、《关于云岩区文体局利用职权搞报刊摊派的投诉材料》、《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理〉存在违宪内容的意见》等等。张老师所做的这些事,无疑会使既得利益者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不拔不快。

张老师对自己所作所为带来的后果,也有意料并作好了各种各样的准备,为了保护老婆孩子的安全,他在逃难时就已经把他们转移到自认为安全的地方躲起来了。

在调查了解过程中,我有幸看到了他写的自述。他的自述中这样写着:

“我作过最坏的打算:被他们抓走,在拘押的过程中不堪折磨,心脏病、高血压发作,猝然死去;然后他们编造一些谎言,罗致罪名,制造种种理由和借口,歪曲事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条人命就无声无息地消逝,真相从此被掩盖。”张老师有严重的心脏病,药不离身,遇到难于承受的刺激,猝然离去的概率是相当高的。可以说,他是在冒着生命危险来维护法律的的尊严。

自述中还这样写着:

“耳闻目睹的事实,让我撕心裂肺,肝肠寸断。

但是,我不能屈服。我告诫自己:当所有人都在恶行前退却的时候,必须有人坚持,如果这个人就是你,你就责无旁贷,因为你是这个国家的公民,是这个社会的成员,面对倒行逆施作集体大逃亡,是国家的耻辱,是社会的耻辱,也是我的耻辱。

坚持,是对荣誉的捍卫。”

相信能说出这样话的人,肯定是国之基石,家之栋梁。相信愿用生命维护法律尊严的人,更不会做出伤害国家和政府的事。这样的基石,这样的栋梁越多才是国家之大幸,那些贪污腐败、贪脏枉法的人和事才会越来越失去生存的土壤,这样的人才是法治国家的保证。但事情还是向着他意料的一样发展,至于会发展到哪一个程度我不清楚。

17日上午,原告方和许多参加旁听者都在规定的开庭时间9点以前,赶到了云岩区法院大门前等候开庭。可是9点钟过去了,还不见开庭。原来是被告方代理人没有到齐,直至等无可等,审判长宣布开庭后,被告代理人才到齐,被告的法律意识和平时的工作作风从这可略见一斑。

庭审持续近三个小时,从庭审情况看,原告方准备充分,引用法律条文适当,证据充足,既有物证也有人证,并且出人意料的有三个证人冒着被打击报复的后果站出来作证。而被告虽有一大叠的证据资料,包括扣留物品清单、证人证言等等,原告代理人认为绝大多数都是事后采集,按照法律规定是非法证据,要求法庭不予采信,被告的答辩显得苍白无力。最后,审判长问原告是否接受调解,原告表示接受调解。说明,百姓打官司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唯一,尽管占尽法理,也深谙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处世哲学。审判长问被告是否接受调解,被告说不接受调解。也说明,官在民面前从来就不存在“认输”两字。

庭审结束后,旁听者都没有一走了之,而是聚集在法院大院和大门口议论该案,都认为,法律如果是公证的,原告肯定胜诉。为何要加如果两字,因为中国的司法并非独立的,人为的因素太多。当大家都还在议论该案,一时没有顾上张老师的时候,张老师却在我们的视线当中消失了。我们发觉张老师不见后,马上打张老师的手机联系,张老师的手机却已经关了机。不祥之兆笼罩在大家的心头,直至晚上7点左右才证实,张老师在庭审结束后,在法院大门口被公安的抓走了。

就像张老师在自述中所说:

“我对自己的存在感到怀疑。

  我正在经历的一切是否真实?

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一个惨淡经营、自食其力的纳税人,一个身患重病、艰难谋生的老百姓,在自己的国家,在土生土长的地方,为什么四处躲避?以50多岁的病危之躯,为什么不能安居家中,过一个宁静平安的夜晚?”

当晚,总有难于言状的恐惧袭扰,作为外乡人的我,彻夜未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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