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吧尤其是单体网吧的处境之悲惨、经营之艰难、地位之低下,用不着笔者再多加渲染了,大家都心知肚明。在这种艰难的历程中,有网吧维权案的发生,有维权斗士的积极奔走呼吁,有有识之士在各大知名论坛上发表的对维权斗士的声援和对政策的质疑以及对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的讨伐,当然还有各网吧业主在各种大会小会上的血泪控诉,更有不畏强权者直言上书人大要求修改或废止《条例》,但是,不但所有的努力未曾见一星半点的成效,反而各地、各个部门或联合或单独相继出台各种管理规定,使得网吧的生存环境更为恶劣,处境更为艰难,那么问题到底出在什么地方呢?显然,决策的失误、政策的违宪性和违法性、政策执行者素质的低下等是主要原因,但网吧行业没有找到更好的途径、没有更强大的支援来保护自身的利益也是不容忽视的原因。这促使我们不得不思考其他没有尝试过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在笔者看来,有一条终南捷径,那就是另起炉灶,把所有的网吧业主联合起来,成立行业协会,组建行业组织,使其真正成为网吧的利益代言人。
也许有人说,这也没什么新意,自网吧专项治理整顿以来,全国各地成立的行业组织、行业协会何止千万!是的,全国各地成立了很多诸如网吧行业协会、网吧联盟等各种名头的行业组织,但此行业组织非彼行业组织也!笔者在百度和google上搜索了各地成立网吧行业组织的消息,也认真地查看了它们成立的目的,可惜的是它们无一不是以“加强网吧行业自律”、“规范网吧经营管理”、“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上网环境”等等为目的而成立的。它们大都是由政府部门牵头组织、由各民间机构积极参与而成立的,具有非常强烈的官方色彩。它们的着眼点不是设身处地地为网吧争取利益,不是为网吧的维权而摇旗呐喊,而是为了方便管理部门的管理,甚至可以说它们的设立本身就是为了管理。在网吧已经有了十几座大山(十几个管理部门)的同时又再压上一座大山,这样的组织你还能奢望它们为网吧行业、网吧业主带来什么真正的、实质性的利益吗?笔者这样说并不是说网吧不需要管理,而是说它们的设立的目的本身就不纯正,或者说违背了广大处于水深火热的网吧业主的愿望和初衷。那么又如何保证笔者所倡导的行业组织不重蹈覆辙呢?
笔者所倡导的网吧行业组织是自下而上逐级成立,而不是像以前那样是由上而下成立的,即先以各地区为单位成立一个网吧行业组织,再在此基础上各省成立全省性的网吧行业组织,依次类推,再成立全国性的网吧行业组织。其实,这有点类似于美国政府的成立模式即联邦式,先成立各州政府再成立全国性的统一政府。大家不要忽视这种自下而上的成立模式与自上而下的成立模式的区别,这将决定着该行业组织是否始终代表着网吧行业的整体利益,决定着该行业组织是否始终对网吧负责为网吧服务,决定着该行业组织是否会由一个服务机构而蜕变为管理机构。